Posted on 2008.05.18 19:56 | 分类:新 闻 ||

国务院公告: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

       国务院今天发布公告宣布,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,国务院决定,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。公告全文如下:

       国务院公告

      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,国务院决定,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。在此期间,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致哀,停止公共娱乐活动,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。5月19日14时28分起,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,届时汽车、火车、舰船鸣笛,防空警报鸣响。



原文链接 : http://www.gaohw.com/05/18/proclamation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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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条留言 关于 “国务院公告: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”

  1. yacca 5月 18th, 2008 at 11:01 下午 留言:

    嗯 明天下午默哀…连续三天

  2. 小谢 5月 19th, 2008 at 4:03 下午 留言:

    特殊时刻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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